日前,“正式版”的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已于2016年7月20日印发公布,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。届时,自2007年8月27日起施行的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(修订)》(苏府〔2007〕124号)同时废止。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适用于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姑苏区、工业园区和高新区。
自苏州实施积分入户政策之后,大家都很关心“购房落户”是否还能有效。从新公布的《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》看,“积分入户”和“购房落户”并存,分别在“第十条”和“第十一条”中作出了具体的规定。但是办法的“第十一条”中明确“购房落户...